醫師販售安眠藥 檢方起訴求重刑
桃園地方檢察署民生醫療專組檢察官袁維琪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下稱臺北市刑大),偵辦執業醫師即被告吳○忍非法販賣安眠藥案件,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定吳○忍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第4項販賣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罪,同條例第5條第3項、第4項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第四級毒品罪,以及刑法第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新臺幣1300萬元罰金,以儆效尤。

毒品源頭竟是診所醫師
這起案件源於臺北市刑大偵辦魏○洪販賣毒品案(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另行提起公訴)時,發現該案毒品來源竟為桃園市觀音區某診所醫師,因而向桃園地檢署報請指揮。檢察長張春暉認為醫師涉嫌販賣管制藥品事態嚴重,立即指派袁維琪檢察官指揮偵辦,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蒐證。
虛開處方箋、虛偽造冊取藥轉售
經查,被告吳○忍經營診所,明知含有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成分之「美得眠」藥錠,及含第四級毒品佐沛眠成分之「使蒂諾斯」藥錠均屬管制藥品,也明知病患病歷及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簿冊應如實登載,竟利用不知情病患前往就診的機會,虛開不必要的藥物處方箋,並虛偽造冊,藉此取得管制藥品後轉售他人牟利。
搜索查扣2萬多粒藥錠與千萬現金
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檢察官於115年4月15日指揮臺北市刑大會同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前往吳○忍經營的診所執行搜索,當場查扣使蒂諾斯藥錠2萬1924粒、美得眠藥錠846粒、處方文件及現金1629萬3500元等物品。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吳○忍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罪嫌重大,向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諭知40萬元交保,桃園地檢署並於近日偵結起訴。
檢方呼籲勿私購管制藥品
桃園地檢署呼籲民眾應循正當管道就診取藥,切勿私下以非常規方式購買管制藥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延誤治療時機;若發現處方箋開立藥物與自身就診情況不符,也請踴躍向執法機關檢舉。該署表示,將持續與警調及衛生單位共同針對此類案件嚴加查緝,杜絕有心人士或醫藥從業人員以身試法,全力打擊毒品犯罪,捍衛民眾健康與社會安寧。
